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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实施方案 加大关爱力度 对特殊困难老人探访每周至少一次
时闻: 2024-08-20 来源: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王琪鹏)本市已印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帮助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解决居家养老困难,预防和减少居家养老安全风险。根据该方案,到2025年底,特殊困难老年人周探访率原则上要达到100%,每周探访关爱应不少于1次。

据了解,《实施方案》将探访关爱对象分为独居老年人、空巢老年人、留守老年人、失能老年人、重残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并要求对独居、空巢、留守老人中的“老老人”进行重点摸排。此外,各区还可以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类,重点纳入易发生居家安全风险且家庭照料确有困难的老年人。

《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应结合实际,在老年人或其家庭成员自愿的前提下,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导向,着力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或者帮助化解安全风险。对无子女且无共同居住生活人员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由各区民政部门指导街道(乡镇)联系村(居)民委员会明确探访关爱第一联系人。对有子女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应将其子女列为探访关爱第一联系人,并督促其子女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承担老年人日常照护第一责任。

根据《实施方案》,市民政局将依托本市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数据库。通过与各级民政、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等部门数据共享,不断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共享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各区民政部门要指导街道(乡镇)统筹协调辖区内探访关爱服务力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

据了解,该项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探访和关爱两部分。探访服务主要包括了解老年人家庭、健康、生活、安全、服务需求等方面的情况。关爱服务则包括对可能符合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待遇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告知其依法申请,并视情况给予必要协助;对居住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提醒其及时消除隐患,并为其消除隐患提供帮助,最大限度减少意外发生;对有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服务需求的,帮助对接养老服务和医疗健康等服务资源。

根据《实施方案》,探访关爱服务可采取电话探访、线上探访、入户探访和远程监测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街道(乡镇)应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状况合理确定服务频次,到今年年底,每月探访关爱应不少于1次,月探访率达到100%;到2025年底,原则上每周探访关爱应不少于1次,周探访率达到100%。在极端恶劣天气、传统节假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应适当增加探访频次。